日前,北京市房山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婚外情致家破人亡、残疾妻子隐忍6年后终于诉诸法律的民事案件。
张强(化名)与马燕(化名)于1984年结婚,婚后生有两子,一家人的生活简单而又快乐。可谁知,一场大病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马燕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肢体逐渐变形,成了一个残疾人。悲剧是从1995年家中雇佣了一个18岁的保姆开始的。面对年轻的小保姆,丈夫舍弃了对妻子的责任,开始与小保姆出双入对。本还有些遮遮掩掩的婚外情,在保姆的肚子日渐臃肿下,也逐渐明朗起来。2002年7月张强带着保姆做了引产手术。而马燕也被迫带着两个孩子搬到了另一间房,忍气吞声地看丈夫与小保姆同居。马燕曾经想过要告丈夫重婚,但考虑到自己残疾的身体已无法抚养两个儿子,为了儿子的生活,她忍了下来。可谁知灾难却再次降临到她的头上。
2002年1月25日,马燕14岁的小儿子因不堪承受因父亲糜烂的生活所导致的生活、精神上的压力而服毒自杀。惊遭失子之痛的马燕于2002年1月28日求助于妇联。在妇联的主持下,张强与马燕达成了协议:张强每月给付马燕400元生活费。但张强却在给了两个月生活费后,就不再支付。忍无可忍的马燕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一纸诉状将张强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其给付抚养费。此案现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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