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天津师范大学将“以德治校”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大事来抓。日前,学校出台了《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办法》,根据校内不同职业活动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规范要求和评价标准,塑造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形象,并将评价结果与教职工的各项评优、职称晋级挂钩,职业道德评价不合格,评优、晋级一票否决。
据介绍,《规范》和《评价办法》将面向学校全体教师、干部和教辅工勤人员,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并从实践载体中分解出量化指标,将职业道德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之中。教职工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规范》要求,向本部门报告个人一年中履行职业道德的情况;学生每学期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计算机机读《评议表》,对任课教师履行职业道德的表现作出评价;学校有关部门组织被服务对象填写《评估表》,按19个项目标准对干部及教辅工勤人员履行职业道德表现作出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教务、人事部门的评估体系之中。通过考核,切实达到加强队伍建设、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学校还将设职业道德优秀奖,对职业道德特别优秀的教职工,学校予以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记者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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