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山东省供销社主任矫智仁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介绍,这是山东省近年来查处时间最长、难度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利令智昏 卖权受贿
矫智仁,1947年出生于山东牟平县一个农民家庭。从29岁起任牟平县委常委,后历任莱州市市长、市委书记,45岁时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委书记,1998年6月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从年轻时一路青云直上的矫智仁深知官场的“政治经济学”:一方面积极为自己的升官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积累个人资本。据检察机关查实,矫智仁利用干部调整之机,曾先后收受数十名中层干部的钱物,仅1993年的一份任命决定中,涉及行贿的干部就有16名之多。在重大项目决策上,矫智仁更是演出了一幕幕“一切向钱看”的闹剧。据法院审理查明,矫智仁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99个单位和个人的200多起款物,行贿人涉及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个体户等,几乎覆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收了他们的钱,矫智仁为他们在工程项目审批、解决贷款、晋升职务、谋取利益等方面不遗余力。
妻儿“掩护” 聚敛钱财
为了使捞钱的罪恶嘴脸不被暴露,矫智仁处心积虑为自己精心制作了几块“遮羞布”。一种方法是以“借款”、报销之名牟取私利。对送钱送物上门的人,矫除了心安理得地接受以外,还主动出击,有时狮子大张口,一要就是几万元。矫智仁索贿受贿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巧妙地利用妻子和儿子作为“掩护”。为了更名正言顺地聚敛钱财,1996年,矫挪用公款为儿子(涉嫌共同受贿,已被捕)注册成立了一家建筑装饰消防工程公司,在他分管的城市建设领域不仅大发横财,而且也成了参与矫智仁索贿受贿犯罪活动的幌子。
在矫智仁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中,有一个人不能不提,这个人就是他的“贪内助”钟某某。“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有一半是因为我老婆。”矫智仁在法庭上沉痛地说。对于送上门来的钱,不管是谁,不管多少,钟某某来者不拒。1995年,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等人被查处,矫智仁思想上受到很大震动,想收敛一下,但钟某某给矫智仁打气说:“全国有那么多县委书记,别人都出不了事,就你能出事?反腐败只是做做样子。”从而使矫智仁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失去监督 专横跋扈
矫智仁的犯罪事实虽然存在多年,但没有影响他踏上仕途的快车,这使他变得更加胆大妄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说了不算,干脆别干”,是矫智仁常挂在嘴边的话。矫智仁赤裸裸的家长式作风在任莱州市长时便暴露无遗,当地的干部群众对此敢怒不敢言。正因为无人敢管,矫智仁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任用干部、使用资金等重大问题上,说一不二,根本听不进任何反对意见。
在法庭上,55岁的矫智仁痛陈自己的犯罪根源:出身于贫苦的农村,过够了苦日子,对金钱有一种特殊的期盼,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社会转轨时期,看别人发家眼红,恨自己收入有限,想下海一搏,又舍不得到手的官位,既然权能生钱,大搞权钱交易,结果官越大越贪,权越捞越重,刹不住车,已成惯性;年龄有点老,身体不太好,求人不如求己,靠单位不如靠自己,捞足了钱退休后仍能逍遥。
就是循着这样的一条歪曲的心路轨迹,矫智仁从一名很有作为的领导干部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事实再次证明:失去严格自律和有效监督的“能吏”,最终会堕落为罪不容恕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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