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联系到投书报社的田野先生。他说,其实他也很理解管理部门的苦衷,但是对他们这些探险爱好者来说,经历风险之后的成功喜悦才是最可贵的。所以,他希望管理部门能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满足他们探险的需求。
当记者把田野先生的想法转达给王经理后,面临两难境地的王经理犹豫了一段时间,提出能否以签订“生死状”的形式,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即每个渴望攀登“12敌楼”以后危险路段的游客,在攀爬之前都和管理单位签订一份责任书,自愿遵守管理处的规定,包括游客只能游览到“15敌楼”,不能再继续探险下去;按照规定的时间回到起点;遵守文物保护条例等。协议一旦签订,游客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出了问题,后果自负。
同时,双方在协议签订以后,管理处也不会漠视游客的安全问题,会安排工作人员在这段长城区域内不间断巡视。考虑到该段长城不适合对大量游客开放,一旦拥挤就会产生安全问题,所以采取循环式的限时限量放行方法,让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都良好的游客前往探险。
王经理介绍说,签订“生死状”的本意并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由于现在施行的“一刀切”方式确实有些弊病。因为很多游客本就是冲着司马台长城的险峻、雄美和沉重的历史感而来的,如果把游客拒之门外,对游客来说很不公平。对司马台长城来说,没有把美好的一面呈现给大家也是一种遗憾。
而开放从“12敌楼”到“15敌楼”的城墙也有自己的道理。因为这段长城走起来基本没有严重的安全问题,然而一侧是单边障墙,一侧是悬崖峭壁,中间最窄处只有40厘米石砌台阶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很多游客到了“15敌楼”,远眺陡峭的“天梯”,就已经先自胆怯、“回头是岸”了。所以开放到“15敌楼”基本上就可以满足探险者的要求。
最后,王经理很无奈地说:“这个想法我们早就有,可是否合法,是否能被游客接受却是一个未知数!我们还需要再论证!”
也希望广大读者能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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