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迄今为止本市最大的偷渡案昨日在市二中院依法宣判,“蛇头”任华等人因偷渡92人出境被依法判处20年或其他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任华,29岁,天津开发区晟舫达(香港)船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贤富,31岁,福建省长乐市人;崔国胜,49岁,塘沽区人,个体运输户;徐玉峰,晟舫达公司司机;胡春才,37岁,塘沽区农民;杨国民,39岁,河南农民。
2001年1月,肖金荣(另案处理,有名的“蛇头”)提出欲通过天津港运送他人偷渡日本,让王贤富帮助联系有关人员。同年2月,经王贤富介绍,任华与肖金荣见面,商定由肖金荣负责组织提供偷渡人员,任华负责订购装载偷渡人员的集装箱并办理集装箱出境手续事宜。2月9日,被告人任华、王贤富及肖金荣以集装箱载人方式组织5名偷渡人员由天津港搭乘“如意泉”货轮偷渡日本。为此,被告人任华从肖金荣处获赃款人民币8万元。2月14日“如意泉”货轮到达名古屋港后,5名偷渡人员被日本警方查获。
2001年3月21日,经王贤富、任华与肖金荣密谋,在任华的指使下,王贤富、徐玉峰和公司员工王伟(另案处理)等人,用汽车将26名偷渡人员分别藏匿于两个集装箱内,由天津港搭乘“枫河”货轮偷渡美国,被告人任华获赃款人民币9万元。4月初,“枫河”轮抵达美国长滩港后,26名偷渡人员被美国警方查获。
同年3月25日,在被告人任华指使下,被告人王贤富、徐玉峰共同参与,采用同样手段,将36名偷渡人员分别藏匿于两个集装箱内,由天津港搭乘“秀河”货轮偷渡美国。偷渡当日,被告人胡春才、杨国民在运送两个涉案的集装箱集港途中,发现箱内藏有偷渡人员,遂向其老板被告人崔国胜报告情况,任华怕罪行败露,付给崔国胜4万元人民币。后崔国胜指使胡春才、杨国民将藏有偷渡人员的集装箱运至港内。事后,胡春才、杨国民各获赃款人民币500元。4月11日,“秀河”轮停靠在加拿大温哥华港时,加拿大警方将36名偷渡人员查获。
3月27日,崔国胜利用其为河北省廊坊开发区津瑞印铁厂运送出口日本马口铁之机,将两个装货的集装箱运至任华指定的地点,准备装运偷渡人员。3月30日,任华等人采用上述同样手段,将25名偷渡人员分别藏匿于两个集装箱内,由天津港搭乘“神户特快”货轮偷渡日本。4月5日该船抵达日本横滨港后,有12名偷渡人员被日本警方查获,其余下落不明。被告人任华、崔国胜各获赃款人民币5万元和7万元。
另查,1996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任华与徐建华(已死亡)、朱彤(已判刑)等人私刻一枚“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放行章”,在青岛保税区东泰贸易有限公司的提货单上加盖私刻的放行章,并模仿海关人员的笔迹签名办理进口货物聚乙烯假通关四起,偷逃应缴税款7179900余元,获取该公司给的好处费249万余元;用同样的手段为山东远东国际贸易公司办理进口货物聚乙烯假通关三起,偷逃应缴税款412万余元,获取该公司支付的好处费146万余元。其中,任华共获得赃款人民币80万元。案发后,大部分赃款被收缴。
法院依法判决,任华犯走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崔国胜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王贤富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徐玉峰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胡春才、杨国民均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千元。(记者胡然通讯员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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