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天津市春季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目前,33所高等职业院校共录取新生7584人。6月5日中午10:00时以后考生可通过16894222信息台查询录取情况,已被录取的考生将于6月6日前后收到录取通知书。
天津市春季高考计划招生8751人,录取工作按提前院校、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批次顺序录取。应用文科、应用理科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和文化基础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录取时,以文化基础课成绩为依据,在艺术、体育专业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今年春季招生的部分高职院校进行依法自主招生的试点。院校招生章程在考试前已向社会公布。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市招办加强了宏观管理和服务力度,要求各院校在录取中要正确行使招生自主权,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新生的原则,要录之合理、退之有据,要对考生的录取负责。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定,认真负责地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考生,形成了本校的录取工作原则,确保了春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部分院校还有一些招生计划。按照《2002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市高招办将部分院校尚未完成的计划向社会公布(见部分院校招生计划)。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院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的情况,于6月7日-10日之间到院校自行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考生证、身份证、成绩通知单。招生院校接受报名后,根据考生成绩和所余招生计划数,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自行录取。具体事宜,考生与报考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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