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企工作的傅小姐打的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上的计价器显示金额为8元,傅小姐掏钱支付车费,并要求司机开具票据。待出租车司机写票据的当口,计价器显示金额突然跳到了9.50元。司机按表要求傅小姐支付9.50元的车费,但傅小姐执意支付8元钱的车费,理由是车到站时计价器显示金额为8元,后来跳表的车费不应该由自己来支付。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据了解,经常会有乘客遇到这种情况,虽然他们也曾对此表示过疑问,但多数乘客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仔细追究。也有的乘客抱怨,天津有3万多辆出租车,如果每个司机都多收1块多钱的话,这样每天强加给乘客的费用是很大的。除了乘客的反映,记者也从市客运管理部门了解到,出租车运营中经常会因此类问题引发服务纠纷,而且还有不少乘客已投诉给有关部门了。
司机收取等候跳表的产生的费用是否合理呢?客运管理部门认为,司机应在到站后,等乘客认定车费后,及时竖起待租标志,而不应该把填写票据时所产生的费用加到车费里。据了解,有些个别司机在到站后,不直接竖起空车待租标志,而是故意拖延时间,不紧不慢地准备票据,而这时计价器仍在继续工作,也有可能因等候而产生新的费用。
据了解,出租车空车待租标志是与车辆计价器连接的,当空车待租标志竖立时,表示出租车里没有乘客,计价器没有工作。而乘客搭车时,出租车司机则会把待租标志按倒,计价器这时才开始工作。因此,当乘客打的到达目的地后,司乘双方应该看清并认定计价器显示的金额,司机也应立即把空车待租标志竖立起来,这意味着此趟业务已经结束,并提示乘客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另外,消费者也应该了解打车常识,及时提示司机竖起空车待租标志,按照到站时的价格支付车费。(记者 李 季 通讯员 威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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