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姐进美发厅洗头,由于该店热水管爆裂,将其右腿烫得脱了皮,还留下了一块黑色的疤痕。这桩因美发而引出的官司,日前由福田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判令美发厅赔偿郭小姐精神抚慰金3000元。
2000年11月8日晚9时许,郭小姐到都市花园住宅区会所美发厅洗头,该店洗头工将其头发干洗后,让她去冲水,可这时美发厅的热水器的热水管突然爆裂,滚烫的热水直冲向郭小姐的右小腿,她的右腿马上脱了皮。美发厅的员工赶忙将其送至市红会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当时的医药费,医院认为烫伤面积较大,需进一步观察。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后,烫伤基本治愈,但皮肤表面却留下很大一块黑色的疤痕。
郭小姐认为这有损其个人美观,夏天到了不敢穿短裙。作为一个职业女性,不能穿工作套裙,造成工作、生活诸多不便,并造成家庭不和。郭小姐将美发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其后续医疗费25000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共计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郭小姐没有提供证据证实治疗费的数额,且尚未发生,对郭小姐的后续医疗费,法院未予支持。也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实其误工费和交通费的实际损失,但法院酌情认定郭小姐的误工费为人民币1000元和交通费300元,由被告支付。考虑到郭小姐右小腿受伤,疤痕面积较大,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和精神上带来一定痛苦,故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