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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家文化部依照国家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着手开展摸底清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和规范经营的一系列工作。这一举措,有利于贯彻国家对互联网管理所制定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可谓是一项良策。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世界上第一个将信息网络和休闲娱乐结合在一起的网吧在英国伦敦出现,十余年来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着实令人惊叹。仅在中国,经常上网的“网民”人数就要用千万数计。互联网大大拓展了人们的视野和社会交流空间,改变了人们的时空概念,使地球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村落。在这里,人们可以最快捷最方便地检索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人生的更多需求可以从这里得到满足。毋庸置疑,互联网为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创造了非同寻常的机会,我们理当牢牢抓住这个机会推进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国家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更快发展。
然而,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是利弊相生、祸福相随,互联网也不例外,它像一条大河,挟裹着珍珠和泥沙翻腾而下,既传播文明又倾泻垃圾,既开启民智又制造蒙昧。中国的一个现实情况是,由于近年来网吧发展的过多过乱,更使互联网上那些不健康的、有害的信息有了更多传播的渠道,它们对青少年造成的身心毒害尤烈,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破坏性因素。因此,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以趋利避害就显得格外重要。细观上面提及的《管理办法》就会发现,文化部接手管理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着重要解决的是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危害,其中对网吧的开设、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时间限定和须有监护人陪伴、网吧的空气质量及防火安全要求等所作出的详备规定,都是为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采取的,有利于促进“文明网吧”、“放心网吧”的建立。
毫无疑问,文化部的管理目标是符合发展互联网要趋利避害的实际需要的。做好这项管理工作并不轻松,现在许多国家在解决互联网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问题上都没有成熟的经验,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样是一种探索。只要坚持进行这种探索,我们就一定会走出一条成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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