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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进入公诉的最后准备阶段,一宗中央领导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代号为“1·22”、涉案267宗犯罪事实、走私食用油近83万吨、偷逃税额达24.77亿元的走私大案,真实面目也渐渐显露出来。目前,这起由深圳查办的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走私案件将在下月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海关关长受贿“落水” 金钱开道一路绿灯
2000年3月,中纪委、最高检、海关总署组成联合调查组,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对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威公司)走私案进行全面调查。同年8月,深圳市检察院奉命提前介入此案。据检查官讲,惠威公司是一个只有4、5名骨干的“皮包公司”,能从事这么的大规模的走私交易且畅通无阻,得益于杨改清和原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的特殊关系。
为了给自己的走私活动扫清障碍,惠威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杨改清(另案处理)负责对惠州海关有直接管辖权的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另案处理)进行“公关”。据检查官透露,惠威公司从公司成立开始,杨改清便处心积虑地拉拢赵玉存一家。据现已查明的事实,赵玉存一家4口涉嫌受贿的900余万元的赃款中,超过800万元都来自杨改清。
赵的大女儿赵莹(另案处理)被安排进惠威公司当“总经理助理”后,杨就名正言顺地给赵莹发放大量“福利”。杨改清为感谢赵玉存为其提供方便,从1996年至1999年,共送给赵3万美元、价值6.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赵玉存与其妻(另案处理)接受杨改清的贿赂10万元人民币;在赵的同意或知情的情况下,其两个女儿收受杨送的港币514.48万元、价值300万元港币的香港住房一套和价值90余万元的深圳住房一套、价值39万元的奔驰轿车一辆。赵莹在2002年5月14日庭审时曾这样说:“感觉他和我们就象一家人”,“我们都亲热地叫他杨叔叔”。
惠威公司攻下赵玉存大关后,继续以金钱开路,收买拉拢惠州港口岸海关及商检、卫检、动植检等执法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为其走私活动大开绿灯。惠州港海关和动植检、卫检、商检等部门放弃监管,不查实际数量,只按惠威公司申报数量审定。自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该公司采用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菜油、豆油等食用油近83万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偷逃应缴税额24.77亿元。 在这起特大走私案中,一批国家干部纷纷落马。其中,原惠州港商检局长李石伦被以涉嫌商检失职罪、单位受贿罪提起公诉,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惠州港商检局局长杨某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原惠州港海关监管一科科长唐锦荣(后任深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皇岗侦查支局副局长),被以涉嫌放纵走私罪被提起公诉;原惠州港海关、商检局一批科长、副科长分别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其它涉案单位由专门查处渎职的单位另案调查。
利用分舱单瞒报 走私手段越玩越邪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两年间,被告人惠威公司副总经理刘浩,伙同杨改清、陈仕军、贾晓新(均另案处理)、温小东及香港荣兴贸易公司老板卢汉球、卢汉波(均在逃)等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从事进口食用油业务。在进口过程中,上述人员与被告人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下简称惠州外代公司)及其原总经理尤年球等有关业务人员相互勾结,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大肆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由于杨改清、温小东打通了关节,惠州港海关和动植检、卫检、商检等部门放弃监管,一路“绿灯”放行,他们不查实际数量,只按惠威公司申报数量审定,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据办案人员介绍,起初,走私分子只是采用在报关的有关单据上改小每艘船实际载油量的方式偷逃税款。接下来,他们又采取制作分舱单的办法,只用其中一张记载数量较小的舱单进行报关纳税,其余舱单所载数量则不报关纳税。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作案手法越来越大胆。到了1997年底,他们竟然在进口过程中将几艘船最小数量的舱单合并在一艘船名下报关,其余船次则不报关直接卸货。他们每次走私活动偷逃税的数额,从起初的几十万,到几百万,再到几千万,走私犯罪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也日益明火执杖。
为方便快速装卸走私食用油,惠威公司还在码头铺设专用油管,一直通往设在海关监管之外公共保税仓的油库。走私船一到岸,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就直接通过油管向油库泵油。由于后期走私活动日益频繁,走私数量日益增大,油库的库容常常不能满足走私油卸载的需要,以致运油船被迫停滞在码头等待卸油,一些船长甚至因为耽误了航期而提交过抗议信。
检察院深挖细究 追加涉案税额10亿
2000年3月,中纪委、最高检、海关总署“1.22”专案查私组成功地突破了惠威公司走私食用油特大案件。该案在交由深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进一步侦查后,于2001年10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深圳市检察院十分重视此案的办理,选派了精兵强将严格把关。在侦查机关认定刘浩等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走私食用油127船次、偷逃税额人民币14亿多元的基础上,办案人员通过深入审查该案360余本案卷,反复核对上万份单证和有关数据,又追加认定了另外140船次涉嫌走私共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0亿多元的犯罪事实,并依法追捕、追诉了惠州外代公司和该公司的6名直接责任人员。
对于检察机关在这起案件中仅将惠州外代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提起公诉,而未将在走私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惠威公司作为被告人的问题,办案人员解释称:经查证,惠威公司成立后除走私食用油外甚少经营其它正当业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以犯罪为目的设立或以犯罪为主业的单位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而应对实施犯罪的个人追究刑事责任。
惠州外代公司在这起特大走私案里所扮演的角色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按照国际贸易有关业务规范,进口商品的全套单据涉及到进口商、出口商、船公司等多个环节。如果这些单据彼此不符,就不能报关进口。惠州外轮公司与杨改清、温小东、卢汉球等走私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在承办代理食用油进口报关报检业务中,从单位负责人到相关业务人员,完全按照走私分子的要求,承担了以少报多进为目的伪造有关单据、办理有关手续的重任,因此在这案件中难脱干系。
对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追捕、追诉的6名惠州外代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据检察官介绍,其实在中纪委专案组调查时,就已经将他们列入了调查范围。只是因为当时他们中有的人正处于哺乳期、有的是单位骨干,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均十分配合,所以对他们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在该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他们在这起特大走私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经与侦查部门沟通,最终决定对他们予以追捕追诉。
办案人员称:在食用油进口的诸多环节上,如果有一个环节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走私犯罪是不会轻易得逞的。杨改清等人利用金钱开路,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走私链条,才使大规模走私变为现实。
这一走私链条包括了国际贸易中进口食用油的各个环节。扮演进口代理商的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先是与扮演境外供货商的香港荣兴贸易公司密谋走私。然后又联手搞掂了国际贸易中的船公司及其代理惠州外代公司等关键环节。走私分子由此操纵整个食用油进口的全套单据。无论国际巨轮运了多少食用油进港,他们都能在繁杂的国际贸易单据中填出自己想要的报关纳税数字。
虚假的国际贸易单据,离成功走私还有很大距离。只要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等口岸监管单位严格核查是不难发现其中猫腻的。但杨改清等人却利用金钱找到了“靠山”,成功使得当时的惠州港海关和动植检、卫检、商检等部门放弃监管。这些口岸监管部门根本不查验实际进口数量,只按惠威公司申报数量审定。这意味着一切都由惠威公司说了算。惠州港一度变得对走私分子不设防。
然而即使是走私分子苦心经营起的这样一个完整的走私链条,也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细节:曾有一位处事严谨的俄罗斯籍外轮船长拒绝签发虚假载重量的舱单及总货物单,以致走私份子不得不将该船进口食用油全额报关。
庭审示证将用多媒体,出示证据多达4000页
据承办该案的深圳市检察院刑检三处办案人员称,此案的起诉书长达55页、共计25000字。目前,检察机关将已经查明涉嫌走私的267船次所运载的食用油的实际数量、申报数量、少报多进数量以及偷逃税额在起诉书中一一列明。由于与被起诉的12名被告人相关的案卷多达360多本,另外还有十几本帐薄,为方便将最能说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在法庭上一一出示,办案人员目前正在进行着紧张的电脑录入和编辑工作,估计将出示的证据材料多达3000-4000页,大概要占据电脑1G的容量。届时,公诉人将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出示有关证据,12名被告人所涉嫌的一宗宗走私犯罪事实,将更加直观、形象地展现在审判人员及旁听群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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