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上3000元钱,附上500字的企业简介和4张照片,就可以获得“理事单位”的称号、理事牌匾和荣誉证书。几个月来,沈阳市的一些企事业单位相继“遭遇”到了这样的“好事”。昨日,本报记者与省经贸委及公安部门联合揭穿了这个骗局。
莫名其妙飞来“头衔”
6月中旬,在一家超市做文秘工作的崔女士莫名其妙地接到了一个由“辽宁省经济文化科技交流中心”发来的传真。传真上写道:超市负责人金先生被选为省经济文化科技办理事,所在单位也被选为理事单位,望给予支持。联系人为李女士。
这家超市从来没有与什么“中心”联系过,根据传真上的联系电话,崔女士与这个“中心”取得了联系。“中心”的李女士十分肯定地说,“中心”隶属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每年都要在省内评选一些理事单位,哪家企业“有幸”当选,“中心”会负责赠送理事牌匾和荣誉证书。如果企业对此有兴趣,可以过来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常务理事会费每年3000元,理事会费每年1000元。
记者暗访探查虚实
记者来到了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信息中心大楼5楼的一间挂着“经济文化科技交流中心”牌子的房间。见有人到来,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并告诉记者,“中心”是省内知名人士任职的机构。并说,所有参选理事和理事单位都是有关部门推荐并经过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中心”还常年组织策划各单位赴国外交流考察。当记者声称想获得这个理事的资格,不知道是否够参评条件时,工作人员连忙说,只要把联系方式给“中心”,“中心”的负责人回来后就可以考虑办理了。
但是,当记者要求看看隶属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批件和证明时,工作人员称该“中心”相关手续都有,但负责人不在,等他回来才可以看到。
辗转求证戳穿骗局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这个“中心”时,还是没有看到相关手续。随后,记者来到了辽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证实了省经贸委直属的单位中根本没有这个“中心”,它是打着省经贸委的旗号进行欺诈。
省经贸委监察处处长王若武得知此事后,立即通过电话与这家“中心”取得了联系,证实了记者暗访的情况。于是,监察人员立即与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赶赴这个“中心”的所在地准备揭穿这个骗局。
但是当人们来到“中心”时,发现大门紧锁,挂在“中心”门上方的牌子也没有了。公安人员立即与大楼后勤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一位负责大楼房间出租的人员说,这个“中心”来了两个多月,租房时是有营业执照的。记者看到,这个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企业的名称为“沈阳市经文科技交流中心”,但是地址却写着“沈河区大西路57号”,经营范围为“科技咨询服务”。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深入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