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名同学丢了100元钱,结果老师却让全班同学每人交2元钱,钱总数的一部分作为那名丢钱同学的补偿,剩余的部分则作为全班的班费。
昨天,本市一所学校高二(5)班的一位同学对记者说,在前一段时间,他们班的一位同学在学校丢了100元钱,老师听说此事后,就让全班同学每人交2元钱,凑齐100元钱给这名丢钱同学,“我们全班一共有50多名学生,老师说,剩余的钱可以作为班费。”
在这所学校里,记者随机找了几位该班级的同学,几乎每个记者所问到的同学都称有此事。一位戴眼镜的男生说:“不就是2元钱吗,现在我们口袋里都不止2元钱。但老师的做法我们感到不可理解,我们也没有拿那名同学的钱,凭什么要我们赔钱给他呢。至于交班费,我们从来都没有意见。”据记者观察,许多学生对老师的这种做法都表示不满意,大多数同学觉得,没理由让他们拿自己的钱给那位丢钱的同学。
家长 这是变相收费
作为该班级学生的家长,刘女士对记者说,2元钱虽然是个小数目,但她认为,即使是再小的数目也应该事出有因。“今天有一名同学丢了100元钱,老师让大家交2元钱作为补偿。下一次如果另外一名同学又丢了钱,老师是否还要全班同学再次交钱呢?”
“孩子在回家时告诉我这件事后,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感觉这有点像变相收费。”这位家长对记者说,如果老师明确向学生提出收班费,多少钱她都愿意交,但以这种方式让学生交班费,她觉得有点不合理,是一种变相收费。
专家 收费要“有法可依”
天津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专家在听完此事后,告诉记者,其实学校各项收费也应该“有法可依”。
“班费作为一个班级的集体活动经费,应当是事出有因,而且在收取费用的时候,也应当向所有同学说明收取班费的原因和使用方向。”这位专家对记者说,班主任老师的做法肯定有问题,学生丢了钱,不应该让其他同学以“凑钱”的方式来补偿丢钱同学的损失。“因为这样,谁丢了钱都可以找全班同学赔,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专家说,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的各项收费必将要“有法可依”。
校长 老师的做法不对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王校长。
“这件事我还不了解,我会立刻派人去了解情况的。”听完记者对这件事的叙述后,王校长对记者说,如果这件事是属实的话,学校的意见是将收上来的2元钱无条件退回。“老师的这种做法明显是错误的,不管怎样,老师不应该让全班同学交钱来补偿一名学生丢失的钱,而且班费也不应以这种方式来收取。”
匆匆赶来的学校政教处主任对记者说,下午,这个班级的班主任老师由于有别的事,并没有在学校,因此现在他们也无法知道更多的情况。(记者张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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