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日前从市畜牧局兽医处获悉: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本市将在2002年7月1日起对进入流通环节的猪、牛、羊和禽类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制度。畜禽要佩带全国统一格式的耳标、发给全国统一格式的免疫证明,凭免疫标识进入流通环节。7月1日后,没有免疫标识的畜禽将被视为未经免疫,检疫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动物免疫标识制度是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为了加强动物免疫工作的管理,规范动物防疫行为,提高免疫灭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制定的动物免疫标识制度,这个制度规定了对动物实施强制免疫注射后,要给动物加施免疫标识,佩带全国统一格式的耳标,发给全国统一格式的免疫证明,然后,动物凭免疫标识进入流通环节。根据国家规定,这次本市需要加施免疫标识的动物只有猪、牛、羊和禽类,其他动物尚未规定。动物免疫标识包括免疫耳标和《动物免疫证》。免疫耳标是全国统一格式、统一颜色、统一编号,材料为无毒塑料,样式是正面为直径3厘米的圆形,上面印有编号,从编号可以查出动物的产地,颜色为粉红色,加施在动物左耳上。动物免疫证明采用农业部统一规定的《动物免疫证》,它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给动物进行强制性免疫后发给动物主人,上面记载动物主人姓名、动物名称、免疫病种、免疫日期、免疫人员姓名等内容。 自2002年7月1日起,本市的动物检疫人员将统一开始在动物进行产地检疫时查验免疫耳标和《动物免疫证》,没有相关证明的动物被查验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目前,这项工作已在本市有农业的12个区县全面展开。(记者王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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