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口角引起的杀人案令人震惊。昨天,嫌疑犯陈某已被萧山区警方刑事拘留。他的泪水表明了悔恨,但再多的泪水也洗不了一时激怒而犯下的罪恶。
一时激怒行凶
6月24日下午1时许,萧山区河上镇人、48岁的陈某和朋友在镇里某茶室喝茶、聊天。 正当他们聊得起劲时,来了个“程咬金”,同镇41岁的董某一进来就冲着陈问道:“这么热乎,聊什么呢?”陈见话头被一个并不熟悉的人打断,就反感地回绝了一句,于是双方闹了起来,身材魁梧的董将陈推倒在地,并打了他几个巴掌。陈当即回家拿了一把杀狗刀来找董算账。直到董连中3刀倒在血泊之中时,陈才缓过神来,自知闯下了大祸,马上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董被群众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一条防范措施
激情犯罪是指一种在特定关系(包括彼此陌生)的人群中,由于发生矛盾冲突或突发事件而引发的,一方当事人在冲动、愤怒等丧失理智的情感因素支配下所实施的故意的犯罪行为,即人在激情状态下发生的杀人、伤人、毁物等暴力性犯罪行为。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分析,激情犯罪目前呈上升趋势,其中以故意伤害案件居多。
激情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显而易见。那么该如何防范和控制它的发生呢?警方表示,主要是要提高人们的心理应变和承受能力,防止或减少事业失败、失恋、落榜、受灾、亲人亡故、人格受辱后等消极激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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