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日本时间11点,历时六年的三名平顶山大屠杀中幸存者对日索赔诉讼案有了结果,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万日元的请求。
1932年9月16日下午,驻抚顺日军守备队包围了平顶山村庄,将全村男女老少赶到村西南的洼地里,用机枪进行了一个小时的屠杀,并将被害村民尸体全部烧掉。然后,他们又用汽油把全村700多座房子烧毁。事后为了掩盖尸体,守备队还将山崖炸塌。在这次屠杀中,3000多名矿工和平民百姓在日本侵略军的暴行中丧生。
原告莫德胜和杨宝山、方素荣三人是平顶山大屠杀的幸存者,当时他们都不满10岁,是躲在父母尸体下才逃过了劫难。1996年8月14日,他们三人来到日本,对日本政府提起了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万日元。以尾山宏、小野寺利孝为代表的“中国人战争受害者索赔律师团”为他们三人的代理律师。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民事第10庭经过审理,首次承认了平顶山大屠杀的事实,但还是以“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原告代理律师发表声明认为,这一态度证明日本政府至今仍拒绝承认对中国死难者所承担的道义和最基本的责任,同时也否认了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责。国际联盟从1936年起开始对平顶山大屠杀一案进行调查,但日本政府一直持否认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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