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武汉市法院开始实行国家赔偿告知制度,法院在纠正错案时须告知当事人:你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据统计,从前年到去年,武汉市各级法院共对112名被告作出宣告无罪的生效判决,但仅14人申请了国家赔偿。 为何会出现无辜蒙冤的当事人不申请国家赔偿的怪现象?昨天,武汉市中院院长刘亚文分析说,《国家赔偿法》才颁布实施7年,不少老百姓不知道自己拥有这项权利,不知道该怎么告,更不愿告、不敢告。另一方面,司法机关“知错认赔”的意识也不太高,赔偿义务机关拒不执行生效赔偿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
另据悉,武汉市法院还将试行国家赔偿听证制度,以提高赔偿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造成了损害,由国家来承担赔偿责任。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