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上午,河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在本市造成恶劣影响的被告人陈某等人传销诈骗案。下午4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一套秋衣裤一双袜子一床被子,被陈某等人标价1500元,大肆进行传销诈骗活动。1998年初,陈某等人携款逃走后,愤怒的数百名受骗群众对其所开商店商品进行哄抢,从而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陈某,44岁,初中文化,天津市裕申制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46岁,原裕申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陈某、朱某等人制定非法传销规则称,凡交1500元购买一套该公司远红外保健服装产品(包括秋衣、秋裤、袜子等物品),并依此发展15名下线后,可得9千余元的奖励。1998年初,被告人陈某、朱某得知国家要取缔非法传销活动,继续以每份1500元价格向300余名传销人员推销该产品,共诈骗金额50余万元。1998年3月,被告人陈某、朱某等人携款逃跑。其中陈某俵分30万元,朱某俵分9万元。1998年底,被告人王某(女,上海市人,39岁)在湖北与陈某相遇并与其同居生活,她明知陈某系通缉案犯,仍为其提供资金助其外逃。后经群众举报,3被告人于2001年底被分别抓获。 (记者胡然 通讯员翟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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