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林某没有想到,自己因为跳槽被原来就职的医院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林某和北京维世达诊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成立,北京国际医疗中心有限公司获得经济赔偿50万元。
新加坡籍牙医林某从1998年以来一直在北京国际医疗中心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0月,林某离开医疗中心到维世达诊所工作。此后,林某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他原来治疗的病人变更治疗地点。国际医疗中心连续接到病人电话,询问林医生的情况并索要病历、X光片和牙模型等,还有人取消了已有的预约。
国际医疗中心起诉称,在林某离职前,他在中心接诊的病人约有100余人。后来有99位病人离开了该中心,并取走了相关病历资料的复印件。医疗中心认为,病人资料是医院的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林某的行为侵犯了该中心的商业秘密,故要求他及现在就职的维世达诊所赔偿各项损失总额134万余元。
而林医生则称,所谓病人资料是自己看病时的记录,并非医疗中心的商业秘密。
法院经审理认为:病人病历资料包含客户名单、治疗计划和价格情报等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林某对因工作关系所掌握的国际医疗中心的病人病历资料属于该中心的经营秘密应当明确知晓,负有保守该商业秘密的义务。林某离职后,即便负有告知病人的义务,也应由国际医疗中心来履行该告知义务。林某根据属于原告的病人名单逐一发放迁址通知及随后对跟随其到维世达诊所就诊的病人继续原治疗计划和价格优惠措施的行为,披露并使用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应属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对于判决结果,被告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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