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两个黑恶势力团伙首犯进行公开宣判,刘建东、罗志勇一审被判处死刑;罗志勇团伙骨干成员董志因犯故意杀人罪,也被判处死刑。两个黑恶团伙的其他21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这是自全国法院系统实行法槌制度以来,邯郸市中级法院敲响的第一声法槌。
刘建东、罗志勇两个黑恶势力团伙,自1998年至2000年6月间,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和故意杀人等犯罪活动,还犯有敲诈勒索罪,且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本报于6月6日曾予报道)。来自邯郸市各界的干部、群众和大中小学的学生300多人参加了当天的公判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