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从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本市推出涉及住院登记、转诊转院、门诊特殊病、门(急)诊外购药等8项15条医保经办手续。
住院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医院增加开办《同意住院书》窗口,参保人员到各区分中心办理《同意住院书》时,由工作人员一次性为其办理并完成全部手续,包括参保人员缴费和既往医疗费用发生情况等的核对工作。根据参保人员反映的节假日就医难问题,市有关部门决定增设节日值班人员,“五一”、“国庆”等7天长假的节日,从第4天开始每天上午由各分中心医保科安排值班人员,专门负责开具《同意住院书》。参保人员需要住院治疗的,在节假日期间,前3天可直接住院,第4天开始补开《同意住院书》,以避免节后补开《同意住院书》的高峰。为方便传染病患者住院就医,对于传染病患者在本市传染病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结核病控制中心住院治疗的,在有关医院为传染病患者开出《住院证》后,由该医院负责记录该患者有关个人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与患者单位所属社保中心通过联系,查询患者是否符合医疗保险住院有关规定。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无须再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转诊转院:取消原有对市内各定点医院之间转诊转院的限制。参保人员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之间转院。门诊转外埠住院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北京社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不再需要在本市办理住院手续,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住院就医。
门诊特殊病登记:取消门诊特殊病每年到社保分中心登记手续的规定,参保人员只需要在患病首月进行登记,每年年初不再进行登记。取消在定点医院进行的门诊特殊病、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外购药等登记,只保留住院登记。
门(急)诊外购药手续:参保患者门(急)诊就医,需要外购药时,只需要在处方上加盖“外购专用章”,不再加盖“医保专用章”。对于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用药、糖尿病降糖药,原则上可按一个月左右用药量掌握。
在简化手续中,还简化了门诊医疗费申报结算手续。门诊特殊病、门诊计划生育手术、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申报结算时,不再要求参保人员提供病历手册(包括复印件),社会保险中心对个别病案在审核中需要查实的,参保人员应按照社保中心的要求提供有关病历手册。本市此次推出的简化医疗相关手续,如参保人员有咨询问题,可拨打电话23030894。(记者柳悦通讯员赵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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