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二中院对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会后,根据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令,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犯陈勐,30岁,大学文化。2001年5月与身为空姐的郭某离婚,同年10月29日16时许,陈勐携带短剑等作案工具,闯入河西区解放南路顺驰名都公寓郭某家中,以索要欠款为由进行纠缠,郭某跑出报警,陈勐持短剑朝郭某之母魏某面部、胸腹部、背部等处猛捅二十余刀,致魏某当场死亡。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玉生与赖某(女,已被判有期徒刑4年)于1997年9月间相识并同居。1998年1月22日19时许,赖某在被害人张某所开小卖部购物时,与张某发生争吵,后告诉张玉生。张玉生遂与赖找到张某理论,二人发生争执。赖某在一旁喊“扁死他、打他”,并阻止张某之妻报警,张玉生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张某左腹部猛捅一刀,张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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