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起彩民状告彩票发行中心的彩票奖金纠纷案,日前经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彩民项某如数领到应得奖金。
项某于今年5月27日购买了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电脑福利彩票30选7式投注彩票一张,并于当晚参加了彩票发行中心组织的现场抽奖活动,当场中奖3.3万余元。但5月29日当她去领取奖金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她没按规则先行领取入围卡。按游戏规则:凡购买单张彩票5张以上者即可参加声讯电话万元幸运大冲刺活动,当期抽出30位下一期活动观众,并用电话通知入围者于当日开奖前到彩票中心领取入围卡,然后到电视台换取幸运星标志,参加现场抽奖活动。如在规定时间内人未到齐的话,就在现场观众中再抽取幸运者补齐30人。项某并没按这套规则参加活动,她的入围卡是工作人员给的。中了奖却拿不到奖金,项某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推上了被告席。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彩民项某虽然没有按照游戏规则取得入围卡,但先“获取入围卡”这一规则并不是彩票中奖的必然条件,只是取得参加活动的资格。彩票发行中心以此为借口拒绝为项某兑奖欠妥。法院依法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项某如数得到全部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