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16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振东、王鸿江、庄公惠、卢金发、陈洪江参加了本次检查活动。
检查中,代表们听取了市计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等部门关于执行《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汇报。代表们认为,《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法规有关规定,本市的防震减灾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代表们指出,虽然该法规的实施有了良好开端,但是全面落实法规要求,还要做大量工作。应当进一步加大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力度,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还应当进一步加大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依法规范发展。代表们建议,当前,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尽快落实法规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的具体办法、落实法规关于地震应急预案和疏导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
检查中,代表们还冒着高温酷暑深入有关基层单位,察看了本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演练及地震应急工作情况,视察了滨海500KV变电站、津沽天然气罐站等建设工程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抗震设防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