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现在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对于下岗职工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的,劳动行政部门凭营业执照一次性给予200元的补贴。
▲对于下岗职工在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三年内免缴各项地方行政性收费,市场管理费一年免缴、两年减半收缴;从事社区服务的,简化工商登记手续,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免缴各项行政性收费;从事社区居民饮食服务业的,除享受“放心早点工程”的政策外,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免缴各项行政性收费。
▲技能援助:凡有培训愿望且未参加过培训的,全部进行一次免费培训。
▲岗位援助: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政府出资购买岗位、发动企业献爱心送岗位等多种手段,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重点救助。
▲接续保险:对目前仍滞留在“中心”的人员,在确保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对其中不具备再就业能力的人员办理“协保”和劳动能力鉴定,对符合政策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援助承包责任制: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主要由行业负责;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地属原则,主要由各区(县)街负责;市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机构,按照职能划分主要做好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岗位开发及就业服务工作。凡被认定为就业特困人员的,确定一个,安置一个。做好“三条保障线”衔接工作,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李茜冯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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