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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在撒网捕蜇 |
辽宁省沿海六市今年海蜇开捕的法定日期为8月7日零时,然而,营口盖州市部分渔民不顾有关禁令,提前22天装网上船突破了光辉渔港防线捕蜇,致使数千渔民连夜涌到营口市25个渔港进行大规模违捕。据悉,此次违捕不仅大量幼蜇遭到灭顶之灾,而且渔民的利益亦无法受到保护。渔民捕蜇持续了8天
记者7月22日赶到营口市鲅鱼圈区望海附近的港口时,数百条渔船抛锚岸边,渔民正在把刚捕捞到海蜇装进塑料桶,然后运往各自家中。
记者随一辆拉海蜇的马车来到一渔民家,女主人说;“当初只听说营口海域要刮台风,大家担心因此捕不到海蜇,就在7月16日晚装网捕蜇了,但至今也没刮台风,结果捕来的海蜇大多未成熟,根本卖不上好价钱。”海蜇资源首次遭到重创
据了解,我省每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海蜇生长和繁殖的保护期,而营口市部分渔民今年未到7月下旬就已将幼蜇打捞殆尽。记者从营口市渔政部门了解到,违捕使幼蜇受损严重,其中重量最大的才七八公斤,最小的仅0.5公斤左右,而在开捕期过后捕捞上的海蜇最大重量可达30公斤左右。目前,营口市渔民捕获海蜇的总量虽尚不清楚,但按去年同期销售海蜇单价相比,渔民今年的收入减半已成定局。调查组查明盖州渔民先违捕
营口市渔民提前捕捞海蜇事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7月17日即成立了由公、检、法、纪检、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记者7月22日从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获悉,根据渔港雷达扫描记录,认定盖州市团山镇光辉渔港7月16日20时50分有1500多条渔船下海捕蜇,其他各港口闻听后情绪躁动,纷纷装网上船,船只总量达到3000多条,违捕场面混乱不堪。执法人员说,当时有一些渔民在违捕前造谣惑众,公安部门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了处理。目前,调查组认为盖州市在贯彻落实“船网分离”上不彻底,导致近年受保护的海蜇区域防线被过早撕破。处理违捕有法可依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同时,《辽宁省海蜇资源管理办法》中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加工和运输海蜇的,没收海蜇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据悉,今年,带头违捕者将被根据上述法规从严处理。另外,除营口市外,辽宁省内另外5个沿海城市渔民从7月16日晚11时许陆续进行了违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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