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女子因夫妻感情不合,在争吵中竟不计后果起意放火,没想到她一时的冲动不仅换来了两年半的有期徒刑,还让她不得不接受和丈夫离婚的结果。昨日,南开区法院判处该女子与丈夫离婚。
25岁的李某和丈夫高某于1999年4月登记结婚,次年8月生下一名可爱的女孩。婚后初期二人感情尚可,但后来二人往往因为一些小事,就争吵不休。2001年7月,二人再次发生纠纷后,李某趁机转移了家中的彩电、冰箱、空调、电脑、洗衣机及家具等物品(后李某除将家具拉回外,其余物品其称均被变卖),丈夫高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90多天。同年11月,高某发现被转移的物品仍未拉回,便向李某提出离婚。2001年11月19日下午,李某和高某来到派出所解决李某和高某母亲的民事纠纷时,李某突然从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取出事先装满汽油的塑料瓶,将汽油泼倒在丈夫高某和他母亲张某的头部和身上,并欲用打火机点燃,被在场的警察制服。(记者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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