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计委、外经贸委和市财政局、房管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监察局、物价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综合检查、整治。
据介绍,检查、整治重点包括7个方面:
1、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包括:取得土地出让使用权后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立项、规划、用地、投标、施工许可证和销售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和销售商品房;擅自变更项目规划和施工设计方案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抽逃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擅自挪用预售房款;无证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性用地私下交易。
2、依法查处商品房销售“缺斤短两”行为。重点查处面积计算、面积分摊中弄虚作假、故意侵害购房者利益以及擅自出租、出售共用部位牟取私利行为。
3、检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使用情况,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中的合同欺诈行为。
4、检查商品房竣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开发企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即将房屋交付使用和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行为及不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承担保修责任的行为。
5、检查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重点查处违反规定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收费不规范等行为。
6、检查房地产广告发布和承诺内容的兑现情况。重点查处房地产广告和宣传资料承诺不实、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7、检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中收受委托合同以外财物,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等。(记者张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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