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物业部门了解到,上半年共受理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投诉112件,受理投诉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对投诉分析表明,房屋质量问题和小区配套不到位问题困扰着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仍是反映的重点。
今年上半年,反映房地产开发过程遗留的房屋质量和小区配套不到位问题,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矛盾的为57件、占50.9%,反映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标准不合理的为29件、占25.9%,反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到位的为26件、占23.2%。在上半年的投诉中,除因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投诉外,涉及物业管理企业本身服务、收费问题的投诉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一是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车辆管理不到位,没有固定的停车场,车辆在小区乱鸣喇叭,自行车停放不规范,对业主养狗、养鸽子等宠物管理不严,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和休息。二是在业主进驻小区装修期间收取装修押金,强行提前收取采暖费、物业管理费。三是装修垃圾清运费没有统一标准,代收自来水、电费时收费高于规定的价格等。有关人士认为,要减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完善配套,提高工程质量,主动承担责任,不要把问题遗留给物业管理企业,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作为物业管理企业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法制意识,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记者吕新实习生刘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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