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4日电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发布通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和简化部分进出口核销手续,以鼓励和扶持出口,增强企业竞争力。
外管局发言人说,现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模式,是为了督促企业出口后及时收汇、进口付汇后及时到货,防止逃骗汇而建立起来的事后管理制度。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中国进出口规模增加,交易主体和交易形式日益多样化,现行核销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他说,2001年下半年,外管局出台了简化出口核销管理的政策措施,受到企业欢迎。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外管局对进出口核销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简化了部分核销手续。
据了解,适应当前企业出口收汇周期的特点,也为了方便企业经营,这次调整将企业远期收汇备案的期限由90天改为180天,取消了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简化了行政审批手续,调整了出口核销原始凭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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