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确保我市高等学校和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市招生委员会建立了由市纪检委、市教卫纪检工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进驻录取现场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并公布招生工作人员“八不准”等纪律。
“八不准”内容包括:不准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考生档案材料;不准干涉考生的志愿填报;不准点名录取和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准私自提供考生档案;不准以虚假宣传招揽考生;不准无档案录取;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礼金、礼品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单据;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在录取过程中,广大考生、家长咨询及社会各界如发现问题,可打电话监督或咨询,市教卫纪检工委监督举报电话:23325045;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23010941。(记者王军杰通讯员陈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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