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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昨天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按照有关规定,本市继续允许考生在成绩公布后申请复核分数。考生在接到高考分数通知单后,如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须在7月27日18:00前向原报名所在单位或区、县招生办办理申请复核分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据介绍,高考考生复核分数,只限在接到分数通知单后,复核所答试题有无漏判、分数有无漏登、错登、错加等项目;不复核考生答题内容及参考答案宽严程度的掌握。
考生申请复核分数时,须出示考生证,填写“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姓名、考生号、准考号、所查科目(注明“天津卷”或“全国卷”),同时交纳复核分数费,每科次10元。
届时,市高招办组织人员对考生答卷进行分数复核并由纪检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复核分数工作后,市高招办对复核分数无误的考生成绩,在其“复核分数申请单”的回执中,加盖“经核查无误”和市高招办章,经原申请单位通知考生本人。经分数复核确有问题的试卷,市高招办将会同高校评卷点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甄别确认,对确属分数合成有误的予以更正,重新打印更正后的考生成绩单,由区、县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并退还考生该科目的复核分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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