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加快医疗费的审核支付,使参保人员医疗费尽快报销,市社保中心推出新举措:从2002年8月起,用人单位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的申报时间由每季度申报调整为每月申报。
据介绍,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的申报时间调整后,为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及时得到审核支付,要求用人单位应于每月的1至10日(具体时间由各分中心规定,节假日顺延)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报手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参保人员在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在首次进行申报时,要求发生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1500元。以后每达到或超过500元时申报一次,每年最后一个月的申报金额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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