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以往让游客困扰的导游私拿回扣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日前,记者从市旅游办获悉,本市旅行社最近明确了导游报酬包括返回佣金的比例,初步建立了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本市旅游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佣金的合法化将是堵住导游回扣“后门”的有效措施。
据了解,导游收取回扣在旅游业内被称为“公开的秘密”。曾经,海南、昆明、桂林等旅游热点城市导游收取购物回扣数字惊人,使游客大受其苦。据业内人士介绍,本市具体情况稍有不同,本市导游带团到外地景点是做全陪,回扣一般由当地地接社地陪和司机收取,所以国内游方面导游私拿回扣现象并不多见,问题较多地出现在出境游方面。以往出境社导游带团到国外购物点购物,游客买多买少直接影响到导游收入,游客购物少了,导游相应在服务上产生怠慢,使得游客和导游常因服务质量而产生纠纷。
据本市率先推行导游报酬公开机制的某家旅行社负责人介绍,该社与聘用的导游人员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导游报酬,包括返回佣金的比例。也就是说,导游的收入由三部分组成———工资、带团补助以及奖金。其中,奖金部分的来源就来自旅行社和购物点的“明佣金”,其比例为购物金额的20%左右。实行该机制以来,这家旅行社导游人员觉得收入有保障,旅行社堵上了管理漏洞,增加了利润,游客也感到导游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
据业内专家分析,回扣属于不合法的收入,佣金是中介服务费,收取佣金合理合法。旅行社是中介组织,把吃住行游购娱各种所需消费组合在一起,导游在这个组合里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旅行社和导游收取佣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记者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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