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获悉,截至7月26日,由本市各级劳动保障局、工会、经委、企管协会四部门组成的56个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法组,先后对921个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129个单位因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使用实习学生不签订协议书等问题,被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指令书》;5个单位因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受到行政罚款。在执法检查中,16068名劳动者在联合检查组的督促下补签了劳动合同。
检查中发现,私营企业和中小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率还比较低,改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展缓慢,相当一些用人单位还没有与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合同,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检查结果分析,国有企业在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方面好于非公有制单位,老企业好于新建单位,大企业好于小企业。
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的证券公司、新建饭店根本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商场、超市、服装行业,只与部分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有的宾馆、饭店以使用实习学生为名,长达2年之久未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进展缓慢。三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办理续签手续。四是未经批准擅自招用外省市劳动力。(记者丁火通讯员晁振源实习生汪贻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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