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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市委组织部举办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史莲喜出席并讲话。
史莲喜在讲话中指出,《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为实现天津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史莲喜要求,在学习中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认真领会、全面把握《条例》体现的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条例》吸收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史莲喜强调,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一是要带头学好《条例》,在精通融会上下功夫。二是把《条例》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三是认真落实措施,在加快干部制度改革上下功夫。四是加强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五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上水平上下功夫。
培训班上,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中组部关于《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工作的说明。与会同志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讲认识、找差距、定措施、做安排。参加培训的有市委各部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干部处长;区县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市委组织部各处室处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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