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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关小姐向本报投诉称,她母亲在广东省××医院住院期间,被护士打错了针而导致病情突然加重,后又因医生给她母亲用了一种老人禁用药品,最后不治身亡。对此,该医院医务科有关人员承认护士当时确实给错了药水,但断然否认了关小姐的母亲因此送命的说法……
据关小姐称,她80多岁的母亲因腹痛于去年11月13日被送进广东省××医院,经检查后确诊为“恶性B型淋巴瘤”,并在该院中西医结合科治疗。在这期间,她母亲一直神智清醒,而且可以用手机与国外的亲人通话。12月16日,她母亲觉得腹痛,医生为她注射了一支麻醉针。之后她母亲连续昏迷了6天,院方遂宣告其病危。12月29日和30日,医生为病人滴注了“丁胺卡那”(关小姐后来听说这是65岁以上病人的禁用药物)。滴注后,她母亲出现全身浮肿,肾功能受到严重损害。12月31日下午,一值班护士错将注射液“羚兰欣”当作“新福欣”接到她母亲的补液中,令她母亲的病情急剧恶化,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而据该院医务科一位姓许的女工作人员介绍:关小姐的母亲在去年11月16日已经出现不完全性肠梗阻以及心肺肾等多脏器功能衰竭,当时护士虽然确实是给错了药水,但是错接的“羚兰欣”与原应用的“新福欣”分别属第二代、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羚兰欣”作为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其副作用较第二代小,而且病人当天输注“羚兰欣”注射液20分钟,用药约1.2克(一般剂量是2至3克),所以不可能导致病人病情恶化,病人出现肾功能衰竭是病人本身的恶性肿瘤发展的结果。许女士还解释说,“丁胺卡那”并不是禁用药,按照《药典》规定属慎用药。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某些医院是将“丁胺卡那”列入禁用药类的,《药典》里记载“丁胺卡那”对于肾衰竭的病人也是禁用药品。
目前,死者家属认为,不管死者的死因是否由打错针和用了慎用药造成的,他们对院方给出的答复还是不满意,准备于近期将该院诉诸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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