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8·2”特大翻船事故赔付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今天上午,合江县人寿保险公司预付给肇事船所在单位的16万元保险金,被县人民法院依法扣押作为事故遇难人员家属的赔偿金。
8月2日中午,肇事渡船在长江水域榕山渡口从右岸驶往左岸途中,因操作不当发生翻沉,船上40人全部落水。目前,有15人获救生还,打捞起遇难者遗体3具,另有22人失踪。
合江县法院院长陈立生说,肇事船的船籍为合江县第二航运公司。该公司此前向保险公司投了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其所获的所有保险金都将被扣作事故赔偿金。据查,此次事故失踪及死亡人员都没有单独向保险公司投保。
据合江县县长、“8·2”事故理赔小组负责人袁顺康介绍,此次翻船事故的赔偿方案已经制定,并向失踪人员亲属通报了相关事项。他说,事故的人身伤亡赔偿由县人民法院牵头负责,采取诉讼程序处理。
死亡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其家属将依法一次性获得全部赔偿金;对失踪人员的赔付分两次进行,从8月6日开始先预赔每位失踪人员的家属6000元,待调查核实全面结束后,再一次性付清剩余部分。
泸州市和合江县政府还将拨出专款,对每位遇难者的家属发放2000元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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