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鉴定结论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及相应材料将由医学会存档,至少保存20年。
今天公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要保存的材料有:有专家鉴定组成员签名的鉴定结论、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文稿和复印或复制的有关病历资料等。
由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将退还当事人;如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将把鉴定材料移送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