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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市人民检察院日前推出了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按照新“五好”标准,力争在三至五年时间内全部跨入“先进检察院”行列,使基层检察院建设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与时俱进,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优化整体素质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和职业素质高、业务和科技素质适应执法需要、纪律严明和无违法违纪的检察队伍。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建设,依靠改革创新推动规范发展,大胆探索和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把创造响当当的工作业绩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形象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协作,认真履行“八项承诺”,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要求在新“五好”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对现有“五好”检察院和今后评选的先进检察院实行动态管理,违反规定的予以摘牌。(通讯员任庆明记者吴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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