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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9日,记者从市有关方面获悉,本市近日出台《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8月20日至9月30日,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将从严进行重新审核登记。
据悉,凡是通过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审核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没有获得重新登记注册的,文化、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将收回其原来的《网络文化准营证》、废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通信管理部门还将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立即停止接入服务。
为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良好氛围,本市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聘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监督“网吧”经营行为。
网吧继续营业要有什么条件
本市即将开展的“网吧”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对申请登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具有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经营面积:
上网计算机总数不得少于60台,每台机器占地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吧台、库房、卫生间、休息室等,不计入机器占地面积。
-场所布局:
营业场所须为敞开式整体房屋,不准设置包厢、包房、贵宾房、单间、套间、雅间、半封闭或封闭式隔断等。设有电脑显示器竖向挡板的,其高度不得超出电脑显示器的高度。
-周边环境:
不得在中小学校周边直线距离200米内开设“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在楼群里巷和居民单元房内开设“网吧”或提供营业性网络服务,不得设立集中经营场所或集中经营街区。
-遵规守法:
必须实行消费者入场登记制度和场地巡查制度。未成年人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每天8时至20时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但在线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由其监护人陪伴;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上网;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非法定节假日非寒暑假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等标志;不得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或经文化市场权威鉴定机构认定禁止经营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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