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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济南市槐荫法院的法官们将在部分案件中采取“判后说法”新举措,法官既评断是非,也有道德方面的劝导。据当地传媒的说法,这种做法在全国也是首创。
8月6日,在槐荫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刘昌珉法官审结的刘某人身伤害赔偿一案中,首次使用“法官箴言”。由于事情发生在学校,对师生、学校的影响不可低估。鉴于此,刘法官在审判后,进行了劝诫,书写了“法官箴言”。原被告都深受感动,不仅明白了自己败诉和胜诉的原因,还当庭言归于好。
据介绍,“法官说法”由“判后答疑”和“法官箴言”两部分构成。“判后答疑”由法官在宣判后,从法律的角度向当事人说明适用法律的理由、条款内容等,当事人对涉及案件的法律问题还有不明之处的,可以直接提出,由法官进行解答。
而“法官箴言”则是由法官对在道德、伦理、情感等方面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宣判后,与法理之外,从道德、情感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的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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