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及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近日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而拿不到最低工资,可及时拨打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为投诉者讨回公道。
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市内六区、塘汉大三区及环城四区最低工资每月不低于450元。宝坻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武清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440元。为了落实好这一规定,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市及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开通的举报投诉电话是:
市劳动保障部门23030910;
和平区27218174;
河西区28130990;
河东区24130995;
河北区26012536;
红桥区26527088;
南开区27483312;
塘沽区65271550;
汉沽区25692062;
大港区63223626;
东丽区24390107;
津南区28533376;
西青区27913137;
北辰区26391044;
武清区29341610;
宝坻区29232544;
蓟县82832341;
静海县28942063;
宁河县69592631;
开发区25204029;
保税区25762249;
科技园区2370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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