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9月1日开始,北京市将取消商品房分“内销”和“外销”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也可以购买、租赁内销房了。据本市房管部门介绍,本市商品房销售对内、对外始终执行的是统一政策,统一价格。
据了解,北京市自1997年10月1日起,已对购买内、外销商品房实行了统一契税,土地出让金也是统一标准。此次调整主要是针对商品房许可证而言,凡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统一核发使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不再分“内销”和“外销”。此前已申领的“内销”或“外销”商品房许可证一律换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封皮印有“N(内)”“W(外)”标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也不再使用。
本市商品房销售一直以来没有明确的“内销”、“外销”之分,所执行的价格、颁发的产权证也一样,只是在对外销售的商品房的产权证上注明“外销”字样。专家分析,北京市外销商品房设计、建造水平普遍高于内销房,因此价格相对高些,内外销商品房并轨之后,北京购房人挑选的余地将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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