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随着我国新一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近日本市一中心(东院)、二中心、和天津医院等几家医院纷纷为本医院的医务人员投保了医疗责任险。今后,患者和这些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并查实系医务人员过错时,医务人员就可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赔付。
其中一家投保医院的医务科的负责人表示,该院在保险公司以20万元的年保金为医院的全体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投保了这种医疗责任险,投保这种险很大的原因就是新出台的这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部《条例》里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责任被大大加强,而且随着新《条例》出台,患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肯定会得到加强,因此很多医疗纠纷都要走上法律鉴定的路子,随之而来医院的赔款数额也会不断增加。现在医院上了医疗责任保险一来减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来赔款数额交由患者和保险公司协调解决,也给医院省掉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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