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下午3时,蓟县法院依法对轰动本市的“蓟县古墓盗窃大案”作出宣判,被告人赵松梅等10名大盗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11年。
赵松梅、董付生、刘伯银、贾凤和、卜福山、曹春贵、李永春、刘志国、吕占国、田容军,分别是河北省丰润县、内蒙古宁城县及本市蓟县的农民,其中以赵松梅为首。从2001年10月开始,被告人赵松梅伙同被告人董付生等人,多次窜至蓟县官庄镇东后峪村北,盗掘古墓6座,他们将赃物销往古冶,后被警方查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松梅等10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赵松梅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董付生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万元;贾凤和有期徒刑8年,罚金8千元。其他7名被告人也同样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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