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狠心奶奶一审被判无期
8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初中生刘娟被狠心奶奶将5根钢针扎入体内13年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娟的奶奶李桂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这桩国内罕见的只因婆媳不和,亲奶奶残害孙女的案件有了最终的结果。
-升旗仪式上,女中学生险些昏倒
今年2月25日,正值农历的正月十四,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临朐县龙泉中学校园内,整齐的队列,墨绿色的校服……今天是该校新学期的第一天,校园里正列队举行庄严的升旗仪式。8时整,“升国旗、奏国歌!”指导员一声令下,雄壮的国歌声奏响,全校师生凝视着五星红旗缓缓升起。
突然,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初二(一)班女生13岁的刘娟的视线中渐渐模糊,继而她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了,头在撕裂一样的疼痛,人几乎要昏倒。“要坚持住,要坚持住,坚决不能倒下!”刘娟在忍耐着,直到升旗仪式结束,她才天旋地转地慢慢睁开眼睛。
刘娟被同学和老师送回家,妈妈急忙带刘娟去了医院,医生号了一下脉,说可能是贫血。但接下来的几天里,刘娟经常头疼,有时很厉害。妈妈想到刘娟小时候经常没有缘由地突然哭叫,长大后,不是今天肚子疼,就是明天头疼,曾多次带她到医院检查,看过西医,吃过中药,但疼痛还是经常折磨刘娟。妈妈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带刘娟到医院仔细检查。
-13岁的孩子,头、胸腹部发现了5根钢针
3月16日,朐县冶源中心卫生院放射科的检查结果出来,令人吃惊的是CT片上清清楚楚地显示出刘娟的头部有金属异物,医生断定是2枚缝衣针,且应在1岁半以前扎入。
“自我记事起,从来没有人往我头部扎过针?”刘娟肯定地告诉妈妈,妈妈惊呆了,医院的医生、护士惊呆了。
1岁半以前,也就是12年前,有谁会往刘娟的头部扎针呢?3天过去了,刘娟的母亲刘春芳怎么也想不明白。她不由得细细回忆起过去的往事。
1986年,25岁的刘春芳经人介绍,与邻村的马东国结了婚,纯朴、善良的她与邻里相处从来没有红过脸。12年前,有可能接触刘娟的人在刘春芳的脑海里过滤了一遍又一遍,又一个个地在心底被排除。最后她想到自从自己生了两个女儿后,与刁钻古怪、孤僻多疑的婆婆李桂珍多次发生过矛盾,且李桂珍不喜欢她的两个女儿,很少给照看,1994年刘春芳不得不与马东国离了婚。会不会是原来的婆婆李桂珍?最大的可能就是她,于是刘春芳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临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认为案件重大,派干警火速前往山东省沂水县某村李桂珍住所,依法传唤并讯问了她。当日下午,刘娟的母亲刘春芳接到公安人员的通知,说刘娟可能胸腹部还扎有钢针。事不迟疑,刘春芳又带领刘娟到临朐县中医院作X线透视检查,令她更加吃惊的是,刘娟的胸腹部还扎有3枚缝衣针。
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在头部和胸腹部的要害部位,竟然有5枚钢针,且已经扎进了13年,刘娟的母亲几乎晕倒在地。
-最长的钢针达7厘米
3月26日,刘娟住进了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给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当得知从体内取出扎进了13年的钢针,必须进行开颅和开胸的大手术时,妈妈的眼睛哭红肿了,刘娟也意识到了手术的危险,也许自己被推进手术室,就再也醒不过来了。13岁的花季,本不是考虑生死的年龄,可刘娟必须面对。
4月3日,是刘娟的14岁生日。这天一大早,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室外的走廊里挤满了手捧鲜花前来等候的人们,他们中有素不相识的爷爷奶奶,有稚气未脱的儿童,大家怀着自己的一份爱心,祈盼刘娟的手术能够成功。经过十几名医护人员4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医生成功地从刘娟颅脑内取出两枚钢针。这两根钢针已经穿透了矢状窦而扎入了脑组织,一枚4厘米长,另一枚7厘米长;医生还从刘娟的胸、腹部取出三枚钢针,其中一枚锥子针扎在左侧肺脏部位,长7厘米,另两枚扎入肝脏部位,一枚长4厘米,一枚长5厘米。据主治医生讲,由于刘娟头顶部扎有两枚钢针,肝、肺脏区扎有三枚钢针,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剧烈活动,针也会随着动,一旦矢状窦出血或者针扎到肝、肺上,刘娟都会有生命危险。
-作案凶手,竟是孩子的亲奶奶
就在刘娟住院治疗期间,临朐县警方根据刘娟的母亲提供的线索,展开了广泛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李桂珍的讯问。然而善良的人们怎么也不会相信,给孩子体内扎针的竟然是刘娟的亲奶奶李桂珍。
中国有句俗话:虎毒不食子。那是什么原因使李桂珍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自己的亲孙女?多大的仇恨导致她竟然丧失人性地将5枚钢针扎入刘娟的头、胸腹部呢?
令人大为意外的是,李桂珍的杀人原因竟然出奇的简单:1986年,纯朴、善良的刘春芳嫁给了李桂珍的儿子马东国,一年后,生下了大女儿,乳名蛟蛟,次年又生一女孩,乳名翠翠。两个孩子的出生,给这个原本和睦的家庭带来了不安的因素,重男轻女的李桂珍无缘无故地经常与儿媳刘春芳闹别扭,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为此,李桂珍多次辱骂刘春芳,二人关系不断恶化,遂对刘春芳怀恨在心,多次图谋报复,由于刘春芳年轻力壮,李桂珍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报复方法。为泄其愤,便产生了将报复对象转嫁到刘春芳二女儿刘娟的恶念。
-狠毒奶奶陈述凶残一幕
今年7月25日下午,骄阳似火。临朐县人民法院偌大的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潍坊中级法院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桂珍故意杀人一案。山东嘉诚律师事务所的朱树华律师自愿为本案的受害人刘娟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刘娟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2时30分,在庄严的审判台上,身着法袍的女主审法官庄严宣告:现在开庭,将被告人李桂珍带上法庭!法庭内,出奇的静,人们屏住呼吸,等待着。
1米55的个头,瘦小的身材,一张核桃皮皱脸,深深凹陷的眼窝,微斜的双眼,73岁的李桂珍被两名女法警夹在中间,步履蹒跚地走进审判庭。
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这位“饱经沧桑”的老太太侃侃而谈,向法庭讲述了13年前令人发指的一幕——
1989年底,在刘娟一岁左右的一天,一直伺机报复儿媳的李桂珍借照看刘娟之机,将年仅一岁的刘娟抱到村后无人之处,掏出事先准备的一枚7厘米的锥子针,猛地扎入了刘娟的头顶部,直到看不到针眼,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没有唤醒李桂珍人性的复苏,她又掏出一枚4厘米钢针再次扎入刘娟的头顶部,血从针眼冒了出来,李桂珍抓起一把土撒上,擦去了血滴,此时她仍没有解恨,又掏出钢针朝孩子的胸腹部扎去,一根、二根、三根,就是这样,随着钢针在刘娟体内逐渐加深和增多,李桂珍也随即步步迈入了罪恶的深渊。做完了这一切后,李桂珍惟恐刘娟死在自己手中被人发现,便即刻将她抱回家交给他人照看,并事先编好了如果孩子死了就咬定是得了急症的谎言。几天后,李桂珍暗自庆幸自己的手法高明,因为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13年的时间,4700多个日日夜夜,就是体内的这5枚钢针,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刘娟,孩子天天在死亡线上徘徊。好动、玩耍是所有孩子的天性,捉迷藏、丢手绢、跳绳,当儿时的小伙伴们在做他们最喜欢的游戏时,刘娟总是躲得远远的,看着别人玩,是她不愿意玩吗?不是,小刘娟有着与正常儿童一样的天性,她是多么想和小伙伴们一起唱唱跳跳,但她一动,肚子就撕撕拉拉地疼,头就会轰轰地响,一种说不出的难受使她总是躲着小朋友们远远的。
-迟到了十三年的判决
法庭经审理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对本案的定性上,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被告人李桂珍因与被害人刘娟之母婆媳关系不睦,为泄愤而将5枚钢针分别扎入刘娟的头部及胸腹部,完全置刘娟的生死于不顾,且客观上导致了刘娟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桂珍虽在精神病理状态下作案,控制能力明显减弱,但对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是完全可以辨认的,其仍应承担刑事责任,应系杀人未遂,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由于李桂珍的犯罪行为,给刘娟造成的经济损失,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赔偿。
8月16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狠心奶奶“扎针”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李桂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桂珍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己的亲孙女刘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436.49元。当李桂珍接到这份迟到了13年的判决后,表示接受法庭的裁决。(文中除李桂珍外其他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