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塘沽区胡家园街河头村一出租汽车司机在从事正常营运过程中,被人诬害为倒卖假烟提供交通工具罪,蒙受了一万元的经济损失。
8月10日晚上8时许,蒋双来在塘沽遇到三位自称是来自河北省唐山市的男乘客,租车去杨北公路北塘立交桥收费站,其中一人将一箱云烟放进车内,另一乘客告诉蒋,过了收费站口不远他们要改乘朋友的车返家。当时蒋并没有多想便驾车朝目的地驶去。过收费站口约1公里,见到一辆挂着公安牌照的桑塔纳轿车在等候,蒋刚将车停下,从桑塔纳轿车下来4位着警服的人,把蒋和乘车的三个人全都戴上手铐,并将随身带的手机也搜去,当时蒋误认为自己遇抢劫、遭绑架了。至11日凌晨2时许,来到河北省兴隆县,下车后穿警服的人又把蒋铐在室内暖气片上。稍停片刻,告知蒋是犯了“为倒卖假烟人提供交通工具罪”,经研究决定罚款1万元,否则扣车扣人。无奈蒋按对方的意图通知家属把钱送到兴隆,收钱后这些穿警服的人没给蒋任何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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