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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做得红火的陈老板,把店里的打工妹阿姗金屋藏娇十余年,老公老婆叫得亲热。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二奶”阿姗(化名)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陈某是电白县人,今年62岁,做医疗器具生意。1975年,他与结发妻子林某在电白县登记结婚,并生育3个儿子。1986年,陈某与雇请的妙龄少女阿姗勾搭上了,阿姗比他小近3 0岁,两人发生了非一般关系。1991年,阿姗为陈某生下了一个儿子。虽然她也知道陈某有家有室、有妻有儿,但她依然“执着”地和陈某以夫妻名义,在徐闻县和番禺区等地购房筑巢。后来,两人还收养了一个女儿,1999年阿姗又为陈某生下一个儿子。
法庭上,陈某还喋喋不休地为自己辩解,声称包“二奶”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身体状况较差,要求获得缓刑处理。但法院认为他的辩护意见理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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