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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田区检察院对涉嫌利用互联网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深圳市检察机关批捕的深圳市首例利用互联网盗窃案。
2002年2月2日,徐某(原为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利用自己以前找人假造的原公司总经理戴某的身份证,以戴某的名义在银行用10万元人民币开设了一个活期账户。不久后,徐被公司解聘。5月3日,他通过深圳市福田区深药大厦一房间的电话及电脑登录互联网,利用掌握的事主戴某的私人资料,擅自侵入戴某在香港银行开设的“卓越”
理财账户,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将该账户内的6000美元划入自己以戴某的名义开设的活期账户上。同月4日至9日,徐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先后5次窃划戴某在香港银行账户上的大笔美金共37800元,折合30多万元人民币。
而后,徐某又分别多次从以“戴某某”名义开设的账户上偷偷划走美金。徐某与身份证不符多次取款的行为引起了银行的警觉。2002年5月11日,徐某再次来到银行准备兑换美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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