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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本市夜景灯光亮起来,从今天起,本市城市环境综治部门将对违反夜景灯光管理规定的广告商以及有关单位进行管理和处罚,对问题严重的将推荐本报予以曝光。
在这次行动中,市内57条重点道路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灯光、户外广告灯光、商业牌匾灯光等灯具损坏或广告画面空白以及公益广告设施灯光开启率低、霓虹灯缺少笔画、照明灯具残缺等现象将是执法检查的重点。有关部门将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广告商以及有关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过期不改的,依照天津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进行1000元至3万元以下罚款。
从今天起,市城市环境综治部门和综合执法大队将组成若干巡查小分队,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单位将给本报提供线索进行曝光,被曝光的企业除被罚款外,将被停止相关的广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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